2009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
根据台州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安排,定于2009年4月18日进行面试。我市于4月13日对公务员考录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,现就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复审时间:2009年4月13日一天(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2:00至4:30)。
二、资格复审地点: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议室(市行政大楼6楼)。
三、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:
1、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、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)、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原籍户口簿(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、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)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;
2、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笔试准考证、报考专业(职位)要求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报考法院法官预备人选、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,还须提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的A、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4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委培生还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,当场发给《面试通知书》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不得参加面试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面试资格。
报考市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笔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
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